全部名称: 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帕克斯洛维德、新冠特效药、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
适 应 症: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
生产厂家:美国辉瑞
清关须知:如海关要求包裹办理清关,请按EMS短信内容及海关规定自行办理缴费清关
适应症
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
如伴有以下至少一种疾病或条件,则认为具有进展为重症COVID-19的高风险因素:
高龄(如:≥ 60岁)
肥胖或超重(如:体重指数[BMI]>25 kg/m2)
目前吸烟者
慢性肾脏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间质性肾炎、糖尿病肾病等
糖尿病
免疫抑制性疾病或免疫抑制治疗
心血管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或高血压
慢性肺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中度至重度]、间质性肺疾病、囊性纤维化和肺动脉高压)
镰状细胞病
神经发育性疾病(例如:脑性麻痹、唐氏综合征)或导致医学复杂性的其他病症(如:遗传或代谢综合征和重度先天性异常)
活动性癌症:有可能出现浸润或转移的各类恶性肿瘤。
需要相关医疗性支持(与COVID-19无关)(如:气管切开术、胃造瘘术或正压通气等)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片剂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掰开或压碎。
本品为奈玛特韦片与利托那韦片的组合包装。奈玛特韦必须与利托那韦同服,如不与利托那韦同服,奈玛特韦的血浆水平可能不足以达到所需的治疗效果。
推荐剂量推荐剂量为奈玛特韦300 mg(150 mg×2片)联用利托那韦100 mg(100 mg×1片),每 12 小时一次口服给药,连续服用5天。在 COVID-19 确诊以及出现症状后 5 天内尽快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后因重症或危重 COVID-19 需要住院,也建议完成 5 天的治疗。
如果患者漏服一剂本品但未超过通常服药时间的8小时,则应尽快补服并按照正常的给药方案继续用药。如果患者漏服且超过8小时,患者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而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服用下一剂量。请勿为弥补漏服的剂量而服用双倍剂量。
特殊人群肾损伤轻度肾损伤患者(eGFR ≥ 60至<90 mL/min)无需调整剂量。
在中度肾损伤患者(eGFR ≥ 30 至<60 mL/min)中,应将本品的剂量减少至奈玛特韦/利托那韦150 mg/100 mg,每12小时一次,持续5天,以避免过度暴露。
重度肾损伤(eGFR<30 mL/min)患者不应使用本品,包括血液透析下的终末期肾病(ESRD)。
肝损伤轻度(Child Pugh A 级)或中度(Child-Pugh B 级)肝损伤患者无需调整本品剂量。重度肝损伤患者不应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正在接受经CYP3A代谢药品治疗的患者开始服用本品(一种CYP3A抑制剂),或已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开始服用经CYP3A代谢的药品,均可能升高经CYP3A代谢药品的血浆浓度。
使用抑制或诱导CYP3A的药品可能会分别升高或降低本品的浓度。
严重肾损伤慎用根据药代动力学数据,在严重肾功能损伤患者中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过度暴露,并产生潜在毒性。因此,本品不应用于严重肾功能损伤(eGFR<30 mL/min,包括血液透析下的ESRD患者)的患者。
严重肝损伤慎用目前尚无严重肝损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和临床数据。因此,本品不应用于严重肝损伤的患者。
肝脏毒性接受利托那韦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肝转氨酶升高、有临床表现的肝炎和黄疸。因此,既往有肝脏疾病、肝酶异常或者肝炎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出现HIV-1耐药的风险HIV-1感染未得到控制或未确诊的患者,如果联用奈玛特韦和利托那韦,可能发生HIV-1对HIV蛋白酶抑制剂产生耐药性的风险。
辅料奈玛特韦片含乳糖。患有半乳糖不耐受、总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性疾病的患者应禁用本品。
奈玛特韦片和利托那韦片每片钠含量低于1 mmol (23 mg),即基本上“无钠”。
老年人用药参考成人用药,目前不建议对老年人进行剂量调整。
儿童用药本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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